青島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文件
青西新綜法字〔2018〕167號
青島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加強“城管執法進小區”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鎮街:
根據《青島市城管執法及城市管理綜合考核辦法》以及關于“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相關要求,充分調動街道、社區等基層單位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積極性,努力做到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不出社區,零距離服務于群眾,真正實現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重心下移,服務延伸”的目標,在各鎮街社區、小區設立“城管執法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突出鎮街城市管理執法主體作用,加強城管執法,強化行政執法效能,切實發揮城管執法的教育引導作用,以推進基層服務、解決百姓困難、改善生活環境為落腳點,充分發揮工作站“宣傳教育、管理協調、防違控違、便民服務”四大功能,實現城管工作由被動管理向主動服務轉變,使城市管理執法根植小區、融入小區、服務小,不斷提高新區群眾滿意度和幸福感。
二、工作站的建設
(一)建設范圍
各鎮街小區。
(二)建設目標
總體目標是成熟一個設置一個,10月底完成各相關鎮街提報的新一輪80個居民整治樓院的小區工作站設置,年底前優先完成社會治理提供關于居民投訴量比較大的小區工作站設置;日常及時完成城管局物業辦提供的新驗收小區“工作站的設置;2019年6月份前,完成新區范圍內所有小區的工作站設置。
(三)建設標準
1.辦公設施。
原則上工作站要有與物業公司聯合辦公,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辦公場所,有明顯的門牌標識,配備辦公桌椅、工作電腦、網絡傳輸系統和辦公用品,規章制度健全并上墻公示,建立日常工作臺帳,巡查日志。標識名稱統一為:××城管執法工作站。對尚不具備設置辦公場所條件的小區可以把執法人員照片、聯系方式及工作職責張貼小區醒目位置。
2.人員配備。
每個工作站明確2名執法人員,可兼職配備定崗,專門負責處理工作站日常運行的具體事務。選派對象必須作風正派,業務熟悉,工作責任心強,有較強的與人溝通、協調處理問題的能力。
3.網格整合。
構建服務網格,明確工作站組成人員,整合基層城管中隊執法人員、網格員、環衛保潔員、城管志愿者、物業公司負責人等,上下聯動,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解決問題,合力為群眾排憂解難。
三、工作站的運行
(一)工作職責
1.宣傳教育。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增強居民對城管執法類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了解和對城管執法工作的理解,引導市民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倡導健康文明行為,為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和輿論基礎。
2.執法懲戒。對小區內私搭亂建、亂堆亂放、圈占毀綠等違法行為,建立通報、曝光等懲戒機制,同時將嚴重的違法納入個人信用體系。防違控違,履行違建巡查職責,在第一時間內發現違建,做到“堆料就問,見違就報,跟蹤處置”,將違建消除在萌芽狀態,精準高效打擊違建行為。
3.綜合協調:立足于城管執法本職工作,做好城市管理執法職能內問題的日常處置、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參與社會事務的協調處理,通過數字化城管平臺,積極協調有關專業部門問題的處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小區物業的工作履職情況,對履職不到位的責令整改或依法處罰。4.服務便民:對數字城管執法處置范圍內的事務,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通過各級平臺,與群眾近距離、面對面,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二)運行模式
監督:綜合執法局指導、監督工作站的建設、運行情況;每年評比表彰一批城市管理規范小區,并將表彰情況抄送區城市管理局,作為獎勵物業公司的依據。
指揮:各鎮街為工作站建設、運行的責任主體,負責指揮、安排、協調各項工作的開展。
考核:綜合執法局、鎮街共同考核。
(三)運行機制
工作站入住后及時對本小區存在問題逐一梳理,建立臺賬,制定整治計劃。每周與小區物業召開一次碰頭會,收集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執法人員每周對小區巡查不少于兩次,及時登記,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并對已處理的問題進行現場核實,并及時做好回訪、反饋工作。對有業主微信群的小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及時加入,宣傳教育和及時收集居民反映的違法情況。
1.管理協調類問題。城市管理執法類一般問題由工作站工作人員處理,復雜疑難問題工作人員要第一時間內向鎮街執法中隊或有關部門報告,由鎮街組織力量及時有效地處理。
2.防違控違類問題。工作人員要通過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各類違建,并第一時間上報鎮街,鎮街組織力量快速查處。
3.便民服務類問題。工作人員接到群眾需求后,上報鎮街有關部門,由鎮街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四、工作站的考核
(一)考核主體:由綜合執法局、街道共同考核。
(二)考核內容:工作站建設數量、質量及進度情況;工作站工作運行情況;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重點考核四項職責的履行情況。
(三)考核結果運用:將工作站的建設、運行情況納入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專項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進社區、小區工作是城管執法部門服務群眾、聯系群眾的重要平臺,各鎮街要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參與,扎實推進,狠抓落實。
(二)履行職能、主動服務。各鎮街要克服執法力量不足的困難,進一步完善城管執法長效機制。通過進社區、小區工作,加強與居民的溝通交流,切實履行好城管執法職能,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三)整合力量、良性互動。要充分依托街鎮網格化管理,進一步提升城管進社區、小區工作的效能,整合社區、小區多方管理力量,不斷探索有效的為民服務方式,在鎮街管理部門、社區和居民群眾之間形成良性互動局面,促進改善社區、小區市容環境和城管執法社會環境。
青島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8月28日
抄送: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8月28日印發